- 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让消费者能够认牌选购。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并可以获得在本地区(大陆)内独家使用该商标标识的权利。注册商标是产品/服务印制包装、广告宣传、进驻商场、电商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等活动中的必备条件,是产品/服务上市销售的第一步。
一、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包括商标图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分45大类,每个大类下再分小类,要确定注册商标的具体使用范围和产品名。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了,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资料。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带本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再交300元费用给商标局,不管有没通过都不退还费用。5、等待商标局的审核。一般需要12~16个月出结果。6、公示期。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后,即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7、商标的公布。通过了公示期后,商标局会发文公布该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二、注册商标所需资料企业申请:1、营业执照复印件2、清晰的商标标识个人申请:
1、营业执照2、身份证3、清晰的商标标识
注:不同地区所需材料有差异,请先联系中政财税客服确定材料内容。三、中政优势1、商标注册更省钱全程专业化办理,标准化操作,无隐形收费,让您省钱。2、商标注册更省心
专业服务,让您做到省心。3、商标注册更省力一次性准备资料,专人帮你办理,一站式服务,让您做到省力。五、售后保障1、我们承诺:关于服务质量的反馈,我们会第一时间专人处理。保证及时解决您的问题。2、联系渠道:A.登陆中政财税官网留言反馈B.拨打 400-808-9300 进行举报投诉3、消费保障:凡在中政财税消费的用户,一律尊享全方位服务保障,因平台过失、差错及疏忽行为导致用户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判决、裁定的平台责任或连带责任,将由中政财税在限额内进行退款或赔付。 Q:商标申请的方法?
A: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Q:应对商标该怎么进行处理?
A: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以下几种材料是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注明商标名称,及开票时间,因此是商标的使用中有力的证据。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有体现合同订立时间、内容,最好明确标有注册商标的名称,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
3、广告宣传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等直接有力的证据。
4、产品质检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形成的时间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较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5、包装物品:包装物品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由于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较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证明印制商标时间点,及开具的发票、订立印制商标合同以及相应的订制商标所支付的银行汇款凭证等。
Q: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商标申请人满足条件:
1、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递交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申请人在2012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0日。
Q:关于商标的几条基本常识有哪些?
A:“”是指商标由于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其中当然也包括商标申请人。
如果您的商标不想使用了要注册新的商标,由于近似商标的限制,可以先撤销旧商标之后再申请新的,这样可以提高新商标的成功几率。不过也不是新商标就完全可以申请成功的,因此建议您谨慎申请。
如果您是要购买该商标,不妨让出让方出示近期使用过该商标的证明,这样才能避免该买到的商标就被竞争对手或他人申请撤销,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